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政策,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累计满 25年 ,退休后个人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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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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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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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标,可继续缴费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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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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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说明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需累计缴费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二、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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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连续缴纳满 15年 ,退休后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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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断缴会扣除中断年限,例如已缴10年、断缴2年、再缴3年,实际连续缴费11年,还需再缴4年。
三、法律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条执行。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