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合肥市医保政策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职工医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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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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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由降点10%调整为降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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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由降点20%调整为降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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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细分,确保合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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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 允许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提升资金灵活性。
二、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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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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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普通门诊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150元(比2022年提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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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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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74种)患者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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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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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支付比例90%、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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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报销限额30万元,取消45%的保底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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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病种多次住院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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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保待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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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补助标准提高200-1000元/人,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分别提高300元(顺产/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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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参保居民合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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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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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管理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者可按月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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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扩大了门诊用药报销范围,取消基层医疗机构单次支付限额。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则以合肥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