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医保转移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需办理医保转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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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且未达到退休年龄
若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跨统筹区流动(如跨市或跨省),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包括缴费信息的传递和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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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上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办理转移接续,但医保关系需转移。
二、无需办理医保转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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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机关事业单位间流动
若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仅需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医保关系无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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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企业间流动
普通企业间流动时,医保关系无需转移,缴费由新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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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范围内流动
苏州等大市范围内流动就业的医保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三、转移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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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或个人网厅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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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至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或获取“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转至新单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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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医保关系转移后,医疗费用可立即在新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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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若新单位已参保,需先终止原参保关系,避免重复缴费。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