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如下:
一、划入方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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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调整
自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月定额划入,划入标准为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入总额的月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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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统筹地区2024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二、划入比例(按年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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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退休人员 :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4%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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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至退休人员 :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2%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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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以上退休人员 :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4%划入。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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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划入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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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待遇
2025年1月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将按月划拨,每月1日计入账户,调整后不再年初一次性到账。
四、法律依据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以上信息综合了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