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既是省辖市,也是黑龙江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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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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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是黑龙江省下辖的 地级市 ,具有独立立法权,属于全国十三个较大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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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成为黑龙江省省会,1954年改为省辖市,1976年撤省会职能,1993年重新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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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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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辐射范围覆盖黑龙江西部、吉林西部及内蒙古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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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重点城市,也是重要的商品粮、畜牧业和绿色食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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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全市辖7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8个县,总面积4.2469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59万(2021年数据)。
总结 :齐齐哈尔的行政地位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地级市,也是黑龙江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这种定位使其在黑龙江省西部区域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