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住院后备案
根据大连医保政策,参保人员在沈阳住院时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备并享受医保报销:
一、备案方式
- 线上办理(推荐)
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自助办理异地安置备案,选择“异地安置”类型,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部分医院支持直接结算,无需额外备案。
- 线下办理
携带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及转诊转院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如街镇社保所)办理备案手续。
二、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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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时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码,系统自动完成异地就医备案(适用于已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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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账时,医保目录内的费用直接从医保账户划扣,个人自付部分由社保卡支付。
- 手工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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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需填写《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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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三、注意事项
- 备案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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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患者可在入院前或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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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安置人员需定期更新居住证明等材料。
- 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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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可通过个人账户报销,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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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 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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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备案,所有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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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备案。
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医院确认最新政策,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