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的全称是昌吉回族自治州,它是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的一个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7月15日,并于1955年3月11日更名为现名。该地区位于中国西北部,天山山脉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总面积约为7.3万至7.39万平方公里,具体数字根据不同资料略有差异。
昌吉回族自治州的名字有着特殊的含义,“昌吉”二字取“昌盛吉祥”之意,反映了人们对这片土地的美好愿景。历史上,“昌吉”的名称来源有多种说法,其中一种说法是它是由突厥语中的“仰吉”转化而来,意为“新”,在《突厥语大词典》和《元史·地理志·西北地附录》中都有“仰吉八里”(意为新城)的记载。另一种说法则认为昌吉一名源自准噶尔语(蒙古语),意思是“场圃”,最初是指一条河流的名字。
作为新疆的一个重要行政区划,昌吉回族自治州不仅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关键节点之一。这里居住着包括汉族、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在内的42个民族,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和社会生活。昌吉回族自治州还因其丰富的自然资源、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蓬勃发展的经济而闻名,特别是在农业、能源和旅游业方面有着显著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