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不算地级市
昌吉市是县级市,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而昌吉回族自治州是自治州(地级行政区),以下从多方面介绍相关依据:
行政级别划分信息
根据博雅地名网资料,昌吉市的区划代码为652301001,代码前6位为652301 ,行政级别为县级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的区划代码为652300,代码前6位为652300,行政级别为自治州,自治州属于地级行政区。
历史沿革体现
昌吉市有其自身独立的历史沿革发展,它在历史上经历了从设巡检司、筑城、升县等一系列行政建制的变迁。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四月设巡检司,属乌鲁木齐州;乾隆三十八年(1773 年)升宁边州同为昌吉县等,这一系列的历史行政设置都表明其县级的行政地位。
当下行政隶属关系
目前昌吉市明确隶属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作为地级行政区,下辖包括昌吉市在内的多个县级行政单位,这也清晰地显示出昌吉市的县级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