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病保险政策是指 为了进一步提高山西省居民的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因重大疾病导致的经济负担,山西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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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覆盖山西省所有依法依规参加并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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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中,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分为五档,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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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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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补偿机制 :为了有效避免和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导致的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住院医疗费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报销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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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山西省自2013年起在阳泉、运城等地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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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大病保险的资金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筹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的5%且不高于10%。
通过这些政策措施,山西省旨在为大病患者提供更加全面和有力的医疗保障,减轻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