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开始于 1998年 ,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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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该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 由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启动,要求1999年12月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这一阶段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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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始于 2007年 ,2010年全面铺开,覆盖城市非从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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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
新农合试点始于 2003年 ,2007年扩大至全国,主要覆盖农村居民。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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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的缴费工作于 1999年 全面启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在当年底完成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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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报销比例等具体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