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 不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直接结算。
因此,如果您是河北省的医保参保人员,现在可以享受到在北京就医的便利,无需进行繁琐的异地就医备案。您只需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直接在北京的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使用您的河北医保进行结算和购药。
建议您在前往北京就医前,确认您所选择的医院和药店是否已经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