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6元/月
2025年7月起,浙江省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4812元/月调整为5166元/月,适用于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群体,此前按原基数缴费的需在7月后补缴差价。
一、调整背景与时间节点
- 调整依据:根据浙江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同步上调。
- 执行时间: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底前为申报准备期。
二、不同群体缴费影响
- 企业职工: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职工,个人和单位缴费金额均上涨;工资高于最低基数的职工,缴费基数按实际工资计算。
-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最低基数缴费的群体每月缴费增加,部分困难群体可通过补贴缓解压力。
- 高收入群体:缴费基数上限同步上调至25830元/月,涨幅低于下限,体现“保基本、限高端”原则。
| 项目 | 调整前(2025年7月前) | 调整后(2025年7月起) |
|---|---|---|
| 最低缴费基数 | 4812元/月 | 5166元/月 |
| 个人缴费金额 | 4812×2%=96.24元/月 | 5166×2%=103.32元/月 |
| 单位缴费金额 | 4812×9.5%=457.14元/月 | 5166×9.5%=490.77元/月 |
三、配套补贴政策
- 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可享受实际缴费的50%-60%补贴。
- 高校毕业生:最高可享受2/3缴费补贴,通过“浙里办”APP可便捷申领。
2025年浙江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5166元/月,不同群体缴费影响各异,配套补贴政策有效缓解部分参保人员经济压力,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