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存在,但改革后功能有所调整
我国医保个人账户并未取消,而是通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优化了资金使用效率。当前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但单位缴纳部分不再划入,转而强化门诊报销待遇,形成“账户+统筹”双轨保障模式。
一、改革后个人账户的核心变化
资金来源调整
- 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30%医保费用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2%)仍全额划入。
- 退休人员:按统筹地区平均养老金2%-2.5%定额划入,比例普遍下调约1个百分点。
对比项 改革前 改革后 在职职工单位缴纳划入 30%进入个人账户 0%(全部转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划拨比例 3%-4% 2%-2.5% 账户用途 仅限个人医疗支付 家庭共济覆盖配偶、子女、父母 功能拓展与限制
- 允许家庭共济: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就医购药费用,但不得用于保健品、养生消费等非医疗支出。
- 门诊报销强化: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退休人员最高可达80%。
二、个人账户的长期价值
- 存量资金安全性
历史结余资金不受影响,仍可自由支取或继承,但新增资金规模因单位缴费划转而减少。 - 与统筹基金的协同性
改革后,个人账户侧重小额日常医疗支出,统筹基金覆盖大病、门诊等高风险支出,形成分层保障体系。
此次改革旨在解决医保资金碎片化问题,通过结构性调整提升整体保障效能。参保人需关注地方细则,合理规划家庭医疗支出,充分利用共济保障与门诊报销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