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医保支付标准为32400元/套,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乙类报销范围。
2025年辽宁省已将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锦州作为省内城市同步执行该政策。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医保报销部分费用,具体需结合集采中选产品、适应症及地方细则申请。
一、政策背景与覆盖范围
政策依据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3月发布通知,明确将集采中选人工耳蜗(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按乙类管理,医保支付标准为32400元/套,非集采产品不纳入报销。覆盖人群
- 语前聋患者:7周岁以下,或18周岁以下经康复后有一定语言基础者;
- 语后聋患者:无年龄限制,需满足双耳重度/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且助听装置无效。
二、报销条件与流程
报销条件
- 仅限集采中选产品,个人需按各市乙类药品比例先行自付;
- 手术项目电子耳蜗植入术(医保编码003305020200000)由丙类调整为乙类。
报销比例与限额
项目 医保类别 支付标准/比例 备注 人工耳蜗(集采) 乙类 32400元/套 超限部分可纳入大病保险 植入术 乙类 按各市乙类手术比例报销 原为丙类,2025年3月调整 申请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及检查报告。
三、其他支持与注意事项
补充救助渠道
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益项目援助(如“爱有声”),部分覆盖手术费用。动态调整机制
医保支付政策将随国家集采结果更新,建议术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辽宁省人工耳蜗医保政策的实施显著降低了患者负担,但需注意适应症、产品范围及地方细则的差异。锦州患者应提前备齐材料并确认手术医院资质,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