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全国统一为个人缴费工资的8%,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计发月数领取。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但不得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300%或低于60%。
一、 费率与缴费机制
统一费率标准
-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固定为8%,用人单位按16%缴纳(部分省份过渡期后执行)。灵活就业人员按20%缴费(含12%统筹+8%个人账户)。
- 个人账户资金专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享受免税和继承权益。
缴费基数核定规则
对比项 职工参保 灵活就业参保 基数范围 社平工资60%-300% 同左,可自主选择档位 超额处理 超过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同左 不足处理 按60%下限缴纳 同左
二、 待遇计算与影响因素
养老金构成
- 基础养老金:与社平工资、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计发1%。
- 个人账户养老金: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如50岁退休为195个月,60岁为139个月)。
长缴多得机制
缴费年限越长、基数越高,退休后待遇水平越优。例如,缴费工资始终为社平工资200%者,基础养老金可达社平工资的30%(缴费30年时)。
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鼓励职工持续参保。个人账户的积累与社会统筹的结合,既保障了公平性,也强化了个人责任,为退休生活提供稳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