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与8%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采用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费的模式,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则按20%全额承担。这一制度通过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现责任共担与长期保障。
一、缴费比例与责任划分
单位与个人的分担机制
-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6%缴纳,计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体现社会互助共济。
- 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全额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规定
无雇工个体户等按20%缴费(12%入统筹基金,8%入个人账户),基数可在当地平均工资60%-300%间自主选择。
二、缴费基数与上下限规则
基数确定标准
-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为基数,低于60%按下限、高于300%按上限核定。
- 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但不得低于统计年报工资总额。
地区差异示例(2024-2025年)
地区 缴费基数下限(元/月) 缴费基数上限(元/月) 北京市 6821 35283 广东省 4492(非珠三角) 27501 湖南省 4027 20133
三、制度特点与长期影响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
统筹部分保障公平性,通过再分配缩小待遇差距;个人账户强化多缴多得激励。
全国统筹与政策统一
自2022年起实施全国统筹,统一缴费比例、基数及计发办法,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养老金计算关联性
基础养老金=(全省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工资)÷2×缴费年限×1%。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设计兼顾了代际公平与个人权益,通过16%与8%的分担比例,既减轻企业负担,又确保职工未来待遇。随着全国统筹推进,制度可持续性将进一步增强,为老龄化社会提供稳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