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在上海市,职工医保参保者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退休时未达年限,需通过补缴或延长缴费满足要求,而居民医保则需持续缴费至退休年龄且累计满15年方可终身享受待遇。
一、职工医保终身待遇规则
缴费年限计算
- 累计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如1992年前的连续工龄、退役军人军龄等)。
- 实际缴费:需在上海市本地实际缴费不少于10年,异地转入年限需经审核。
性别与补缴政策
- 男性需累计满25年、女性满20年(部分政策要求),但实际执行中多数以15年为统一标准。
- 补缴方式:按退休时缴费基数或120元/年标准一次性补足,补缴期间可正常享受待遇。
退休条件挂钩
需同时满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55岁)并办理退休手续,否则即使缴满15年也无法终身享受。
| 对比项 | 职工医保 | 居民医保 |
|---|---|---|
| 累计年限 | 15年(含视同年限) | 15年(需持续缴费至退休) |
| 退休后缴费 | 无需 | 需每年参保 |
| 补缴标准 | 按基数或120元/年 | 按年度保费补缴 |
二、居民医保的特殊性
终身待遇条件
- 需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但需每年持续缴费直至满足年限。
- 与职工医保不同,无一次性终身待遇机制,中断缴费将影响当年待遇。
政策差异
上海执行男女统一15年标准,而北京、湖北等地存在性别差异(如男性25年、女性20年)。
上海市医保终身待遇的核心是满足15年累计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可通过补缴实现,居民医保则需持续参保至退休。建议提前核查缴费记录,避免因年限不足影响退休后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