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男方生育津贴的发放规则如下:
一、津贴类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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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津贴
男方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津贴标准为: $$\text{计发基数} \div 30 \times 15$$
其中计发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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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职工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获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的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3193元/人次。
二、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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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津贴 :自女方产假结束次月开始发放,通常为产后第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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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与护理假津贴同步发放,于产后第5个月(生产当月开始计算)。
三、申请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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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或“我的南京”APP提交申请,需上传出院小结照片并选择生育津贴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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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携带结婚证、出院小结及《南京市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申报表》至医保中心柜台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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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登记要求
需在生育时正确登记男方个人信息,否则可能影响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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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衔接
若配偶生育津贴已开始发放,男方的护理假津贴将自动从配偶津贴中扣除。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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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在南京市医院就医或未及时登记信息,需按线下流程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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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及营养补助的计发基数以职工参保缴费基数为准,与当月工资无关。
以上信息综合南京市最新政策整理,具体操作以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