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年度的起止时间根据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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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职工
结算年度为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公历年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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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职工
若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结算年度从参保当月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若在6月30日后参保,则结算年度从参保当月开始至次年12月31日。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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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居民
结算年度为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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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群体
在校学生(含大、中、小学及高职、中专、技校)的结算年度为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
三、其他特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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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合)
缴费时间为每年11月至12月,次年1月1日起生效,保障期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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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
通常与职工医保同步,月缴即生效,次年1月1日结束上一年度保障。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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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生效时间 :医保待遇通常从缴费到账次月开始生效,持续至次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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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 :以出院日期为准,门诊费用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政策及各地最新调整,具体以参保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