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医院原院长王茂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出事。以下是具体情况:
- 个人任职经历:王茂生出生于 1962 年 5 月,山东莱西人。1984 年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1984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茂名市人民医院工作,2013 年任高州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2021 年卸任,2014 年 2 月至 2022 年 6 月兼任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 违纪违法事实:2013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王茂生在担任高州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权为多家供应商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以及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从中收受回扣。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王茂生多年收受的回扣竟高达 2 亿余元。
- 查处经过:对王茂生的审查调查,源于茂名市纪委监委在办理其他案件时,一名涉案商人交代曾向王茂生行贿 200 多万元。随后,茂名市纪委监委调取和高州市人民医院有业务往来的数百家供应商资料,排查发现了王茂生的贪腐行为。
- 贪腐手段:王茂生为了遮掩受贿行为,费尽心思采取多种方式。他大部分受贿所得都是找人代持,行贿人在广州、湛江、茂名等地为他购买多套房产、商铺,全部登记在别人名下。他还让医药供应商把部分钱存到以他人名义开的证券账户,但由他实际控制。他让供应商出资在当地给他买了套房,装修时在阳台上专门设计了一个隐蔽的夹层用来藏匿收受的钱款,外边再用柜子遮挡。
王茂生案揭示出部分医药用品采购中仍然存在滋生腐败的空间,不良医药供应商行贿的花费被转嫁到经营成本当中,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