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济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一、参保缴费要求
-
企业职工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 若缴费不满1年,需在满1年后由医保基金补支生育津贴。
-
机关事业单位
- 需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无缴费时长限制,生育次月即可享受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
- 按职工医保标准缴费(缴费基数不低于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但不含生育津贴。
二、政策合规性要求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需提供《准生证》等证明材料,且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待遇覆盖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
- 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医疗费实行“个人零负担”,由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 产前检查费用定额补助1600元/人次;
- 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引产、节育手术等)按限额标准报销。
-
生育津贴(仅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
- 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产假天数计算发放。
- 顺产津贴天数98天,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再增15天。
四、特殊情形处理
- 跨单位或跨地区参保: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津贴;
- 男职工配偶未参保:可报销50%生育医疗费,无津贴。
以上政策需结合具体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要求执行,建议通过济宁市医保局官网或定点医院进一步核实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