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开标当天 不会 直接公布招标结果。具体流程和规定如下:
一、开标与评标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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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
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需在公开场合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主要条款,确保公开透明。此时,评标委员会尚未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无法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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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程序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二、结果公示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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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阶段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 公示中标候选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例如,若评标报告在2023年2月23日完成,最早需在2023年2月26日前完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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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延期
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申请延期,但需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三、结果公布的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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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需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需明确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关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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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处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需在3日内作出答复。
总结流程图
开标 → 评标 → 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 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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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开标时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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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评标报告接收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
综上,开标当天仅完成投标文件评审前的程序,结果需待评标结束后才能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