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个人余额可以异地使用 ,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具体信息:
- 医保钱包跨省共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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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有14个省份(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等)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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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医保钱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 异地使用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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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要实现异地使用,需要事先在医保中心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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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进行备案,用户将无法在异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购药或支付医疗费用。
- 开通异地支付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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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情况下,参保人异地就医是不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需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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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APP后,进入地方专区,点击“个账支付权限”,将“不使用”修改为“使用”,并完成个人信息验证后即可开通异地支付权限。
医保个人余额可以在异地使用,但必须先进行登记备案或开通相关权限。建议常在外地出差或退休后被安置在外地的人们,提前到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备案,或者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异地支付权限,以便在异地看病时能够顺利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