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浙江省生育保险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和管理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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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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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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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以单位成立至发放津贴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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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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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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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一孩增加60天,二孩、三孩再增加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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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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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未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未满7个月42天,满7个月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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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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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生育时在浙江省职工医保待遇期内,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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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调整
- 2024年新增未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可申领生育津贴,无需结婚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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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不同城市存在细微差异,例如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对灵活就业人员、多胞胎等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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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组成
- 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合并纳入职工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支付。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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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用人单位需在生育后30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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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 经医保部门审核后,津贴将拨付至单位对公账户,特殊情况可申请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以上政策依据《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及各地实施细则执行,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