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主要地区峰谷电费价格及执行规则汇总:
一、分地区峰谷电价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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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峰谷时段
峰段:08:00-22:00(电价上浮0.03元/度)
谷段:22:00-次日08:00(电价下降0.2元/度)
执行规则:用户自愿选择,阶梯电价基础上调整。 - 阶梯电价基础
第一档(≤230度/月):0.4983元/度
第二档(231-420度/月):0.5483元/度
第三档(≥421度/月):0.7983元/度。
- 峰谷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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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
- 峰谷时段
峰段:08:00-22:00(电价0.568元/度)
谷段:22:00-次日08:00(电价0.288元/度)
执行规则:开通峰谷电后,按阶梯电量分档叠加。 - 叠加加价
第二档:峰谷电价均加0.05元/度
第三档:峰谷电价均加0.3元/度。
- 峰谷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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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分时电价时段
尖峰:16:00-19:00(0.88元/度)
高峰:19:00-21:00(0.585元/度)
平段:07:00-10:00、15:00-16:00、21:00-23:00(0.555元/度)
低谷:00:00-07:00、10:00-11:00、14:00-15:00、23:00-24:00(0.385元/度)
深谷:11:00-14:00(0.222元/度)。
- 分时电价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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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 峰谷时段
峰段:08:00-20:00(加价0.05元/度)
谷段:20:00-次日08:00(降价0.2元/度)
执行周期:非采暖期(7个月)执行阶梯电价,采暖期(5个月)不执行。 - 阶梯电价基础
第一档(0-1260度/年):峰0.5483元/度,谷0.2983元/度
第二档(1261-2450度/年):峰0.5983元/度,谷0.3483元/度
第三档(≥2451度/年):峰0.8483元/度,谷0.5983元/度。
- 峰谷时段
二、分时电价调整趋势
- 午间低谷时段扩展:辽宁、新疆、湖北等地将午间11:00-14:00设为低谷时段,电价进一步下浮。
- 尖峰电价加价:云南等省份在特定月份设置尖峰时段(如10:30-11:30、17:30-18:30),电价较高峰时段再上浮20%-30%。
三、注意事项
- 自愿选择:福建、浙江等地需用户主动申请峰谷电价。
- 阶梯叠加:多数地区峰谷电价在阶梯电价基础上调整,用电量越高,峰谷价差影响越显著。
- 时段差异:河南、辽宁等省份细分时段至0.5小时节点,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