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2%-4.5%返还,退休人员按养老金5%左右划入
山东省医保卡个人账户每月返还金额与参保类型、年龄、缴费基数等因素挂钩。在职人员根据缴费基数按比例划拨,退休人员则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具体标准由各市医保局制定。
一、在职职工返还标准
- 划拨比例
- 35岁以下按缴费基数2%划入
- 35-45岁按2.5%-3%
- 45岁以上至退休前按3.5%-4.5%
- 缴费基数范围
- 最低为社平工资60%,最高为300%
- 2025年济南市最低缴费基数4242元/月
二、退休人员返还规则
- 统一比例
按本人养老金的4.5%-5.5%按月划入
- 保底机制
- 青岛等市设置70元/月最低标准
- 部分城市对高龄退休人员额外补贴10%-20%
三、特殊群体政策
- 灵活就业人员
可选择不建立个人账户,或按2%比例自费划入
- 公务员补助
部分单位提供1%-2%的补充医疗保险划拨
山东省通过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保账户资金合理增长,建议参保人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时查询入账明细。合理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可覆盖门诊费用和药店购药支出,但需注意不得用于非医疗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