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的不同情况和就医的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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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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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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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对于门诊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起,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再对脱贫人口倾斜支持,所有参保人员实行公平普惠保障,执行统一的待遇保障政策。这包括了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县域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
为了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曲靖市还推行了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例如,对于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其报销比例按照大病医疗费用的不同档次进行划分,从起付线以上至4万元部分报销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60%,以此类推。
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还有额外的医疗救助措施。特困人员(含孤儿)按10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其他农村低收入监测人口按7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曲靖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设计考虑到了不同的参保人群体及其特定需求,并且随着政策的调整,旨在提供更加全面和公平的医疗保障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定期关注最新的官方公告或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报销流程或者最新的政策变动,请参考相关官方网站或联系当地的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