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不同的时间点,具体取决于所指的医疗保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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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资料,职工医疗保险是从1993年开始实施缴纳的。而江西省作为“两江试点”之一(另一个是江苏省镇江市),从1994年起开始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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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2003年开始试点,并于2013年实行强制缴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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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江西在2006年开始抚州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并于2007年6月全面启动全省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如果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话,江西省医疗保险制度的开端可以追溯到1994年的“两江试点”。而对于城乡居民来说,相关的医疗保险制度则分别从2003年和2006年开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