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江西省峰谷电价政策调整情况,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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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段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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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 :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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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 :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即0.63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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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段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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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 :22:00-次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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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 :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2元,即0.4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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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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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时段 (冬季18:00-20:00、夏季20:30-22:30):暂执行高峰时段电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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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节假日深谷时段 (如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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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调整(2024年5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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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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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 :早高峰8:30-11:30、晚高峰18:00-21:00(原17:00-20:00推迟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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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 :高峰时段调整为16:30-22:30(推迟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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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段调整
- 冬季 :保持原时段22:00-次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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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时段
- 冬季和夏季均暂执行高峰时段电价标准,后续视供需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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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谷时段
- 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新增12:00-14:00午间时段,电价下浮6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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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计算原则 :按“先分时、后阶梯”原则,先计算峰谷时段电费,再叠加第二、第三档递增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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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目的 :通过时段划分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优化电力系统负荷特性,降低工商业用户负担。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发改委及各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