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1元/月—22555元/月
自2024年7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以2023年四川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为基准,按60%和300%分别核定下限与上限。这一调整直接影响单位与个人的缴费金额,并关联医保待遇水平,需结合参保类型与收入水平综合考量。
一、基数调整背景
政策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动态调整缴费基数。2024年基数基于2023年全口径省平工资90220元计算,下限为4511元/月,上限为22555元/月。执行范围
覆盖成都市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方式参保,基数标准分别为全口径省平工资的80%(6015元/月)和100%(7518元/月)。
二、基数计算方法
上下限核定逻辑
- 企业职工:实际工资低于4511元/月的按下限缴纳,高于22555元/月的按上限缴纳,区间内按实际工资计算。
- 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类型 基数标准 费率 月缴金额 统账结合(含大病) 6015元 9.5% 571.42元 单建统筹(含生育险) 7518元 4.8% 360.86元
单位与个人分担比例
单位缴纳8.3%(含生育及大病保险),个人缴纳2%。以基数下限为例,单位月缴374.41元,个人月缴90.22元。
三、基数对医保待遇的影响
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越多。例如基数4511元时,个人账户月入90.22元;若基数达22555元,则增至451.10元。报销上限关联性
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与缴费基数正相关。基数上限参保者,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5%,年累计限额提高至50万元。生育津贴计算基数
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个人缴费基数较高者计算,基数越高,生育津贴领取金额越高。
合理选择缴费基数是平衡当前支出与长远保障的关键。企业需合规申报工资总额,职工应关注基数与工资的匹配度,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健康需求选择参保方式。医保基数的动态调整机制,既体现社会公平,也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