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555元/月,下限为4511元/月
2024年四川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与全省2023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工资”)直接挂钩,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根据统计,2023年四川省全口径工资为90220元,据此计算得出2024年度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一、缴费基数的确定逻辑
- 挂钩机制: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全口径工资为基准,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90220元÷12×300%=22555元/月),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90220元÷12×60%=4511元/月)。
- 覆盖范围: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
二、不同群体的适用规则
- 用人单位职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需在上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 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4511元/月-22555元/月)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具体缴费档次由各地按现行办法执行。
三、特殊区域调整情况
泸州、广元、遂宁、内江、南充、宜宾、巴中、雅安、眉山等9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原调整方案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 城市 |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元/月) |
|---|---|
| 泸州、广元、雅安 | 4285 |
| 内江、宜宾、眉山 | 4361 |
| 遂宁 | 4135 |
| 南充 | 4421 |
| 巴中 | 4210 |
2024年四川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兼顾职工工资水平与社保基金可持续性,既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也为社保制度平稳运行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