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手续
徐州市参保人员将医保关系转入南京市,需通过线上申请或线下窗口办理,转移内容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两地已实现医保电子凭证互通,但需注意待遇享受等待期和异地备案要求。
一、 办理条件
- 参保状态
- 徐州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需处于停保状态
- 南京市新单位已办理参保登记或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
- 材料准备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徐州市医保参保凭证(可通过政务服务网下载)
- 南京市接收函(部分单位需提供)
二、 办理流程
- 线上渠道
- 登录江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医保转移”小程序办理
- 线下渠道
- 徐州市医保中心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 携带材料至南京市区级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三、 注意事项
- 资金转移
- 个人账户余额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南京账户
-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居民医保年限不纳入职工医保折算
- 待遇衔接
- 职工医保需在南京连续缴费满6个月方可享受住院报销
- 转移期间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避免待遇空窗期
完成转移后,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核对缴费记录。若涉及跨省转移或重复参保,需另行处理。南京市三级医院门诊统筹政策与徐州存在差异,建议提前了解报销比例及起付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