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产、剖宫产等
生育津贴中计划生育类别的填写需根据实际手术类型选择,具体分类及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一、常见生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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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
适用于顺产且未采用产钳、胎吸等辅助分娩方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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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包括传统剖宫产、侧切口产等,需在生育信息栏明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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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相关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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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 :选择“人工流产”或“引产”(7个月以上引产需特别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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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环/放环 :选择“取环”或“放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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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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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采用产钳、胎吸等辅助分娩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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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女性生育时超24周岁需额外申请,需夫妻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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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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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手术类型为准 :不同手术对应特定类别,如剖宫产必须选“剖宫产”,人工流产需选“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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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政策规定 :需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及婚姻法要求。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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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申领时需提供医院结算单、出生证明等材料,确保生育类别与结算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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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 :部分城市需在特定平台填报,如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注意选择正确选项(如“剖宫产伴其他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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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如产假非正常到期,需在表格中注明具体日期。
四、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申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待遇。
若对具体操作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单位人事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