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计划生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的享受规则如下:
一、两者性质与关系
-
生育津贴
是女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于替代工资收入。
-
工资
指女职工产假前的正常工资或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未参保者)。
二、是否可同时享受
不可同时享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属于两种不同的待遇,其核心区别在于:
-
资金来源不同 :生育津贴来自生育保险基金,工资来自用人单位。
-
计发标准不同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三、特殊情况说明
-
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同时发生
若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同时实施生育手术,生育津贴与手术休假可 合并计算假期天数 ,但 不可同时领取两种津贴 。例如,某职工生育并做了宫腔镜手术,总假期为188天(产假98天+手术15天),生育津贴按188天计算,期间工资仍由用人单位发放。
-
未参保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但可按产假前工资标准获得工资补偿。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覆盖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具体范围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
地区政策差异 :如广东省允许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而山东省将未参保者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支付给单位。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享受,但可合并计算假期天数。具体操作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