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种报销比例
鞍山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鞍山职工医保的主要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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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首次40元,年度内第二次以后20元,累计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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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 “两病”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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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患者:最高支付限额4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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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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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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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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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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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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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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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2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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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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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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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4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及以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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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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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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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700元,第二次600元,第三次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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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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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或在异地急诊抢救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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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70%(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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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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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转诊且非急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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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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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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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院前急诊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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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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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50%。
这些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