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福州市医保政策调整情况,主要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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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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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433元,上限为22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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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同样为4433元,其中职工医保费443.3元/月,长期护理保险费0.125%(2.5元)由个人从账户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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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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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的,月补缴基数为4433元,费率10%,金额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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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断补缴按4433元基数执行,单位可申请差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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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调整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70%-95%,其中乙类药品80%、贵重药品70%。
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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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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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人缴费430元,财政补助740元,合计117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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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预计个人缴费450元,财政补助800元,总筹资12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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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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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或持居住证的一周岁内新生儿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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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非户籍大学生、持居住证未就业港澳台居民等均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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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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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二级医疗机构按单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升至70%,三级医疗机构达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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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提升:三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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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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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70%-95%,涵盖门诊慢性病、重大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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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进一步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机制,优化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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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以上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议参保人员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并关注缴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