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关于门诊特殊病种(门特)的管理规定,2024年门特年审要求如下:
一、需年审的门特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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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热疗)
若待遇生效超过半年,需每年进行年审;否则新年度将转为其他类型的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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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多药肺结核、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
这三个病种待遇生效超过半年需年审,否则新年度停止享受病种待遇。
二、无需年审的门特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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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白内障门诊手术、普通肺结核
这类病种实行一年一证有效制,到期后无需年审,但需根据病情重新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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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内容 :年审时需提供诊疗记录、医嘱、用药情况等材料,确保病情与病种诊断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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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有效病种 :如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普通肺结核等,无需年审但需持续符合病种定义。
建议患者定期关注南京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或咨询定点医院医保办,以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