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恶性肿瘤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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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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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 精神类大病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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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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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伴发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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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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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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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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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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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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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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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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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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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依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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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由社会保险部门按不同档次报销,如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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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 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
-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能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中大病互助补充医疗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暂定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调整为1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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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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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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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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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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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比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