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医保政策规定,江苏的医保卡在山东药店 不能直接刷卡结算 ,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卡使用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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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备案
若参保人员需在异地(如山东)的药店购药,必须先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仅限住院医疗费用可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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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暂不支持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仅覆盖住院医疗费用,零售药店的门诊购药费用仍需回参保地报销。
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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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试点
山东已试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用于近亲属就医购药,但该政策覆盖范围有限,目前仅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9个省份。需注意,此政策不改变医保卡在非参保地零售药店无法直接结算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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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异地就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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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通过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转诊备案后,异地定点医院可实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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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未备案的异地医疗费用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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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操作流程
若需在山东购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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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江苏医保APP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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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山东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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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回江苏后申请手工报销。
注:具体操作流程及政策细节请以参保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