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买药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省内异地买药
- 无需备案情况:部分地区参保人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无需备案,只要选择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就可以刷社保卡或医保码结算购药费用。
- 需备案情况:有些地区可能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具体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结算。
跨省异地买药
- 满足条件
- 参保地已开展跨省异地药店购药直接结算,并且参保人员按参保地规定做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选择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 备案方式:可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参保地医保部门指定的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线上渠道,也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下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查询定点药店: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在 “异地备案” 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 “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了解跨省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服务开通地区及各定点零售药店跨省直接结算开通情况,以便选择合适的药店。
特殊药品异地购买
对于医保 “双通道” 和 “单独支付” 药品等特殊药品,以湖北省为例:
- 参保人员在湖北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取得单独支付药品用药资格且备案在有效期内,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使用 “特药门诊 110202” 医疗类别结算,药品属于湖北省单独支付药品目录范围,处方来源于省内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可进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购买除单独支付药品之外的双通道药品时,无需办理单独支付药品使用资格备案,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选择相应医疗类别结算。
异地医保买药时,要注意执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的原则,即药品支付范围等按就医地规定,而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按参保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