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陕西延安自由职业者医保断缴后补缴是否划算,需根据断缴时间和自身实际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
- 断缴 3 个月(含)以内:这种情况较为划算。在此期间恢复正常缴费并按规定补足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费 3 个月内,或者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并在 3 个月内转移到延安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补足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并一次性足额缴纳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后,可视为连续参保,不设等待期,自缴费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参保人已连续 2 年(含 2 年)以上参加延安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由居民医保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 3 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等待期,缴费当月起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 断缴超过 3 个月:断缴超过 3 个月未补缴的,以后重新缴费的,按首次参保规定执行。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按中断缴费时延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 作为缴费基数,按 6.5% 或 8.5%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中断缴费期间可以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但这种情况下,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且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医保报销待遇,不太划算。
如果自由职业者在 2025 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且实际缴费满 15 年的,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休人员医保认定申请,认定符合退休条件下一年度起,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只需缴纳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年限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须继续缴至规定年限或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再进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