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以下是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总体政策概述
哈尔滨市在2025年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实施“禁改限”政策,即特定时间和区域内允许燃放,其他时间及区域则禁止燃放。这是为了在保障安全的同时兼顾传统习俗。
二、可燃放的时间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
- 小年:2025年1月22日(全天)。
- 除夕至正月初五:2025年1月28日至2月2日(全天)。
- 元宵节:2025年2月12日(全天)。
除上述时间外,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放区域
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市城区禁放区域:
- 西至大广高速,北至台辉高速,东至京广大道,南至晋豫鲁铁路围合的区域。
- 其他禁放点: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
- 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如车站、桥梁、隧道等);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
- 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
- 景区、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 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 居民小区、高层建筑及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 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
- 化工园区。
四、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
以下种类的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
- 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产品;
- 拉炮、摔炮、砸炮等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 燃放时主体定向升空的烟花爆竹(如旋转类、双响炮等)。
五、燃放注意事项
在允许燃放的时间及区域内,需遵守以下规定:
- 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安全燃放;
- 燃放时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投掷;
- 与建筑物、人群、车辆等保持安全距离;
- 未成年人在成年人监护下燃放。
六、其他相关规定
- 快递行业管理:
- 哈市邮政快递行业严禁寄递、存放、运输烟花爆竹。
- 违规处罚:
- 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若构成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信息来源
上述信息综合整理自哈尔滨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及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相关政府公告或咨询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