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医保每月返还金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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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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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2%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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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6周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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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9周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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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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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月缴费基数为6000元,年龄45岁,则每月返还金额为: $$6000 \times 2.2% = 132 \text{元}$$
若为65岁退休人员,每月返还: $$6000 \times 3% = 180 \text{元}$$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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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养老金比例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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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改革后,广西退休人员(含机关单位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养老金的2.5%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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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改革前,按3.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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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按90元/月统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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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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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养老金3500元的退休人员,改革后每月返还:
$$3500 \times 2.5% = 87.5 \text{元}$$ -
月养老金4000元的退休人员,每月返还:
$$4000 \times 2.5% = 100 \text{元}$$ -
70周岁退休人员(假设养老金3000元),每月返还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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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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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基数差异
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计算,退休人员按退休时养老金计算,因此两者返还金额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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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别,例如南宁市2023年标准为120元/月,而其他城市可能按养老金比例或当地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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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金额
个人账户金额每年按12个月累计计算,未使用的金额可结转下一年度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年龄、养老金水平及参保类型,结合当地最新政策确认具体返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