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医保统筹账户的资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共济基金,专款专用,个人无法直接提取现金。仅在参保人死亡、移民等极特殊情况下可依法申请清算,但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一、统筹账户的性质与用途
资金属性
- 社会共济性:资金来源于单位缴费和政府拨款,用于支付全体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报销,如住院、手术等。
- 不可分割性:与个人账户独立,不得转移或混用,仅限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使用范围
项目 统筹账户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门诊费用 部分慢特病(如糖尿病) 普通门诊、药店购药 住院费用 医保目录内费用报销70%-90% 自付部分 资金流动性 不可提现 部分地区退休后可提取
二、特殊情形下的提取规则
参保人死亡
- 法定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申请清算个人账户余额,但统筹账户资金通常纳入基金池继续使用。
- 部分地区允许继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但需符合地方政策。
移民或境外定居
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定居证明,可申请终止医保关系并提取个人账户资金,统筹部分仍不可提取。
违规风险
套现行为可能冻结账户并影响后续报销,情节严重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与养老保险混淆
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同样不可提取,仅个人账户在退休、死亡等情况下可清算。
地区政策差异
北京、天津等地允许退休后提取个人账户结余,但全国多数地区禁止统筹账户资金流动。
医保统筹账户的设计初衷是保障医疗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参保人应合理利用报销政策,避免因误解导致权益受损。特殊情况下需通过正规渠道申请,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