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金额需依据职工或居民性质、医院等级、费用额度等因素确定
医保报销金额并非固定数值,它与多种因素相关。黑龙江医保报销按职工和居民性质划分,不同性质的报销比例、住院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等规定有所不同。双鸭山医保报销同样受这些因素影响,且还会因医院等级不同而有差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黑龙江双鸭山医保的报销情况。
(一)黑龙江医保报销总体概况 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报销区分职工和居民性质,具体待遇如下表所示:
| 人员性质 | 报销比例 | 住院起付线 | 最高支付限额 | 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 职工 | 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缴费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不得低于 75% | 一级医疗机构 240 元,二级医疗机构 480 元,三级医疗机构 720 元 | 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4 倍 |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不低于 80% |
| 居民 | 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 70% | 成人居民:三级医院 720 元、二级医院 480 元、一级 240 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200 元;学生儿童:三级医院 400 元、二级医院 300 元、一级医院 200 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150 元 | 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6 倍 |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不低于 60%;学生儿童特殊疾病除上述病种外,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则上不低于 70% |
(二)双鸭山医保报销具体情况
- 报销范围 双鸭山医保可报销费用项目包括床位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材料费以及其他费用等,但也有不报销的范围,具体如下表: |可报销范围|不报销范围| | ---- | ---- |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 11 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 15 元/天)、药品费(执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检查费(最高限额 600 元)、治疗费(300 元以内按实计算,300 元以上部分按 50%纳入报销范围)、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 500 元纳入报销范围)、材料费(最高限额 2000 元)等|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使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应当由个人按比例先行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期间(含家庭病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补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未在规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费用|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 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 50%;70 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 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 70%;7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 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 8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 2 万元。
- 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 3 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 15%,也就是报销 85%;3 万元到 4 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 10%,报销 90%;超过 4 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 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 5%;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 60%。
- 城镇居民:不同人群在不同等级医院的报销情况如下表: |人群|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二级医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一级医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 ---- | ---- | ---- | ---- | |学生、儿童|起付标准 500 元,报销比例 55%|起付标准 300 元,报销比例 60%|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65%| |年满 7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起付标准 500 元,报销比例 50%|起付标准 300 元,报销比例 60%|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65%| |其他城镇居民|起付标准 500 元,报销比例 50%|住院起付标准 300 元,报销比例 55%|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60%|
在了解了黑龙江双鸭山医保的报销范围、比例等规定后,大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医保报销,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要注意妥善保管好相关医疗单据,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