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新农合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一、报销范围
- 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60%报销率,处方药费限额10元/次,临时补液50元/次
-
基层医疗机构:300元以下30%、300-2000元70%、2000元以上50%
-
县级及以上医院:500元以下25%、500-10000元65%、10000元以上50%
- 住院报销
-
起付线标准:700元(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
-
701-20000元:55%
-
20000元以上:65%
-
封顶线:60000元
-
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按不低于70%比例补偿
- 重大疾病保障
-
7种重大疾病(如儿童先天性病、急性白血病等)采取单病种补偿方式,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70%
-
其他6种重大疾病按既定标准执行
- 药品目录
-
覆盖1988种药品,含1052种西药、720种中成药、216种民族药
-
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蒙药提高15%
二、报销流程
-
即时结报 :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自动结算,无需转院证明
-
手工报销 :未办理转院手续的参合人员需持材料至参合地合管办办理
-
异地就医 :跨区域就医可按总费用40%比例报销
三、其他说明
-
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院标准不同,例如乡级600元、县级700元、二级及以上1000元
-
封顶线 :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0元
-
特殊病种门诊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按60%-70%比例补偿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0-2025年间的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