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津贴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领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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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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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合规性: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是领取生育津贴的必要前提。
-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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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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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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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的基本产假为98天,浙江省额外奖励80天,共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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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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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生育补贴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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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对于符合条件的生育女性,宁波会发放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补助标准按上年度宁波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不同生育情况对应不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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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过程中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均可按规定报销。
- 发放方式 :
- 从2025年起,宁波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迎来重大变革,将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 其他支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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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二孩的家庭,一次性可领取6000元补贴;生育三孩的家庭,补贴更是高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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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服务升级:对新建的托育机构给予最高80万元的建设补贴,并为托育机构的师资培训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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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这些新规定旨在简化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提高发放效率,并加大对生育家庭的经济支持,从而鼓励生育,保障生育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