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转为灵活就业的办理方式,根据参保主体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个人直接办理灵活就业社保
- 参保登记
持身份证、参保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
- 若为外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
- 选择缴费基数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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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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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可选择继续参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或转入城乡居民医保。
- 缴费方式
- 通过当地社保缴费小程序(如“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或线下办理,支持月缴或按年缴费。
二、单位协助转移职工社保
- 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需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材料。
- 转移手续
携带上述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办理当月需继续缴费。
- 新单位接续
新单位入职后,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入新单位,由新单位负责后续缴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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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缴费满15年,否则需选择其他养老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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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不同地区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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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医保转移后,原有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退休时待遇不受影响。
通过以上步骤,可灵活实现社保身份的转换,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