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门诊报销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提高省本级职工门诊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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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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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含)以上在职职工的支付限额从3000元提高到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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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的支付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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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的年度支付限额从3500元提高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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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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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含)以上在职职工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调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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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调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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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至70%。
- 扩大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保障范围 :
- 新增21种慢性病和3种特殊病,包括动脉硬化闭塞症、特应性皮炎、下肢慢性静脉功能不全、垂体瘤、戈谢病及艾滋病等。
- 药品目录调整 :
- 自2024年1月起,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药品通用名、分类、限定支付范围等均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
- 职工医保关系转移便利 :
- 自2024年起,河北省职工参保人员省内流动时,无需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原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结余医保资金会自动转移到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
- 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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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60元,年度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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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按80%比例报销。
-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 在职职工转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76%;退休人员每次起付线为1400元,支付比例为79%。
这些新规旨在减轻职工的医保费用负担,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和范围,并简化医保关系转移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享受这些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