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已扩展至近亲属,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资金使用范围
- 支付家庭成员医疗费用
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的法定自付费用,包括门诊、住院、药品、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部分。
- 代缴居民医保费
参保人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绑定共济账户,为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操作流程包括选择缴费年度、核对信息并完成支付。
二、使用限制
- 医保待遇不可共用
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资格不可共用,即职工医保的住院、门诊重症等专属待遇仍需职工本人享受。
- 跨省共济范围
目前河北、江苏、安徽、河南等11个省81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支持为异地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三、操作方式
- 绑定共济账户
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绑定家庭成员信息,选择“居民医保费用缴纳”功能模块。
- 代缴流程
核对缴费人员基本信息、缴费年度后,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支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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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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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需确保家庭成员已参保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通过以上政策,河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用于自身医疗费用,还能有效支持家庭医疗支出,提升医疗保障的协同性。